2011/12/09-12/10

個資法施行細則因應對策暨如何迎接高度個人化資訊環境

法務部10月27日在官方網站公布個資法施行細則草案,顯示新法即將於不久後正式上路。
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:「告知之方式,得以書面、電話、傳真、電子文件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。」;雖然告知義務方式寬鬆,但業者須自行舉證已告知, 因此證據的保留為企業IT相當重要的關鍵工作。另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:個人資料檔案包括備份檔案及軌跡資料。所謂的軌跡資料是指, 個人資料在蒐集、處理、利用過程中,所產生非屬於原蒐集個資本體的衍生資訊(Log檔案),這是第一次將軌跡資料納入個資法保護的範圍中,不得不注意。
近幾年的網路利用快速發展,客戶瀏覽及使用企業網頁查詢或交易日漸頻繁,如何掌握客戶商品喜好及關鍵動向,藉以提供客戶即時訊息,增加客戶滿意度, 同時強化企業知識庫,已成為企業掌握網路利基,獲取「客戶經驗資訊」的重要課題。
針對個資法規及網頁經驗管理WEM二項議題,晁剛資訊特定於12月09~10日,於淡水福容大飯店舉辦「個資法施行細則因應對策暨如何迎接高度個人化資訊環境研討會」,邀請專家、學者提供個資稽核管理辦法,了解資料文件集中儲存、利用管理,提供必要之使用紀錄、軌跡資料及保存證據,為企業提供絕佳解決方案,另也提供新一代客戶經驗資訊管理辦法之探討。
活動資訊

 【活動日期】:2011年12月9日(星期五)~12月10日(星期六)

 【活動地點】:淡水漁人碼頭福容大飯店 水仙聽